哪儿有火灾隐患,哪儿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请赶快向曝光台举报!从11月4日起起,时代商报联合沈阳市消防局建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台。
从11月4日起开始到2009年2月份,沈阳市民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存在下列行为的,均可以向时代商报和市消防局举报。接到举报后,经市消防局检查认定其确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以及相关查处结果,将通过本报不定期地予以曝光。
具体监督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内容:(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八)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十)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十一)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十二)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沈阳市消防局举报电话:88390412时代商报举报热线:226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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