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第四批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整改通知》(长政办函[2008]31号)文件精神及湖南省长沙市消防支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消防验收的方案》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余冬阳带领长沙市消防部队防火监督人员一行数十人,对天心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供水大厦进行了验收。
供水大厦位于长沙市人民中路6号,始建于1992年,1997年投入使用,共20层,其中地上18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67.2m,总建筑面积14000m2,属于长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由长沙市兴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2008年2月29日,长沙市天心区消防大队在对供水大厦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大厦存在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大楼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无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或缺乏;大楼管道井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分隔的重大火灾隐患,即对供水大厦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供水大厦自今年2月底被长沙市政府确定为第四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后,天心区消防部门也多次组织供水大厦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隐患整改问题进行督促和指导,确定长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宁为火灾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隐患的整改工作。该单位于今年5月份组织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6月份完成消防整改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并开始施工,9月份完成施工并申报验收,共投入整改资金260余万元。
长沙市消防部队防火处指导科、技术科对供水大厦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了仔细的技术验收,对整个大厦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了测试,相继查看了整个大厦的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防火门、管道井的防火分隔、所有的检查项目都达到了验收的要求。
随后检查组召集供水大厦上级单位“长沙市水业投资有限公司”、“供水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供水大厦火灾隐患整改施工的“湖南省消防工程总公司”、“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了会议,会上,长沙市消防部队防火处技术科将检查情况向市政府验收组领导做了详细的汇报,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冬阳对供水大厦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至此,供水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已经全部整改完毕,顺利通过验收成功摘除黄牌,为长沙市区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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