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因未履行消防职责,广西柳州市皇嘉凯歌大剧院火灾责任人电工梁某、当班保安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责任单位皇嘉凯歌大剧院也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9月24日13时15分,柳州市皇嘉凯歌大剧院发生火灾,柳州市119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市区4个中队11台消防车51名官兵前往火场进行扑救,14时10分成功将火灾扑灭。火灾烧毁三楼总控室旁的音响、灯光线路和包厢一角,直接财产损失772元,过火面积20㎡,无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柳州市消防支队迅速组织火调人员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现场勘验和有关人员的调查询问,认定该起火灾原因是皇嘉凯歌大剧院20号包厢西北面墙角射灯的电线短路,引燃了隔墙后面的可燃物,造成火灾。火灾责任是皇嘉凯歌大剧院电工梁某对皇嘉凯歌大剧院电源、用电设备管理不当,致使20号包厢西北面墙角射灯的电线短路引燃隔墙后面的可燃物造成火,对该起火灾负直接责任。当班保安潘某在值班时未履行职责对皇嘉凯歌大剧院进行巡查,未及时发现火灾,对该起火灾负间接责任。皇嘉凯歌大剧院没有履行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从而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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