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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物古建消防存在三大“软肋”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8-09-23 10:41 出处:太原晚报 编辑:@iCMS
在9月20日太原市举行的第二届国际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论坛上,国内外与会专家认为,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三大“软肋”。

在9月20日太原市举行的第二届国际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论坛上,国内外与会专家认为,消防安全条件先天不足、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三大“软肋”。

山西省素有“中国文物建筑宝库”之称,是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和现存木结构建筑最多的省份,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78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28处。正因为此,继2004年全国古建筑消防安全研讨会在山西省召开之后,太原又举办了本次论坛。与会专家、学者指出,虽然近年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但受历史、自然、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文物建筑抗御火灾能力仍较低,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仅2003年至2007年,全国文物古建筑就发生火灾202起。

专家认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存在三大“软肋”。一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先天不足,文物古建筑大多以木结构为主,耐火等级低、可燃物多、使用明火多,同时古建筑很多地理位置偏僻,依山而建、缺乏水源、交通不便,发生火灾后扑救困难。二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管理缺乏,没有建立严格、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虽有制度却未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混乱,甚至在文物建筑内无序开发餐饮、休闲、娱乐等项目,导致火灾隐患突出;有的缺乏消防设施,没有水源、火灾报警及避雷设施,甚至连基本的灭火设施也配置不足;有的缺乏自救力量,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也流于形式。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对文物建筑的消防监管不到位,有的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未予以足够的重视;有的未依法落实职责,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甚至失控漏管;有的是消防部门作用发挥不够,未主动协调有关方面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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