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州火灾公众责任险共投保137家,投保金额达到5.4万元。农户投保36.15万户,参保率达到了78.6%,总投保金额179.9万元。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共对76户火灾受灾户进行理赔,理赔金额26.9万元,整个火灾保险推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年初,楚雄支队根据《云南省公安厅、民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推动开展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改革发展文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情多次向州政府汇报并得到了州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州人民政府从3月下旬起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启动了2008年度火灾保险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楚雄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州政府副秘书长陈明贵为组长,消防、民政、保险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推行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州政府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展保险工作的相关事项和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各县市政府也加强了对相关部门的请示和协调力度,并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的推广和落实。同时在对发生火灾事故的投保单位,迅速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及时查明火灾原因,有效避免了骗保行为,最大限度避免了国家财产损失。
火灾保险的广泛推行,有效减轻了灾后政府和单位救助、赔偿的压力,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使受灾企业和群众能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充分利用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为建设“打造平安楚雄、构建和谐彝州”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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