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把灾后农房重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村镇建筑市场行业管理,加快城镇化进程,重点抓好建筑质量和安全,新建农房严格执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灾后农房重建。
一是提高农房重建重要性的认识。重建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抓好灾后重建农房的质量和功能,广大农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三台县充分认识到灾后农房重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增强农房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是抓好农房倒损核定和建档工作。抽派85名专业技术人员,聘请192名农村建筑工匠,配合各镇乡开展农房倒损核定工作,负责农房的安全质量评估,作出的技术核定经得起群众评议和上级复查。
三是加强灾后农房重建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保护生态、节约耕地、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编制灾后农房重建规划,确保符合总体规划、符合当地实际、农民群众认可。重建选址时尽量避开地质脆弱地段,严禁在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区域和传染病疫源地选址。
四是提升灾后农房重建设计水平。设计是保证建筑质量和功能的前提,是建筑施工的依据。坚持先规划、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绘制10套灾后重建通用设计图,并制成效果图提供给工匠和农户,所有村镇建筑工程严格按规定加强抗震设计,提高房屋的抗震能力。
五是规范农村建筑市场管理。灾后受损房屋的重建,完全按照新建工程程序办理,限额以上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限额以下工程必须由有资格的建筑工匠承建。切实加强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使他们尽量按照通用设计图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六是加强建筑材料管理。工商、技监、建设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的水泥、钢材、砖等建筑材料,严厉打击粗制滥造、短斤少两的销售行为,并依据《产品质量法》给予处罚。积极引导建房农户使用合格建筑材料和产品,保证工程质量。
七是加强村镇建筑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农房灾后重建的安监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施工安全员、村镇建设人员每季度开展安全巡检,依法查处不安全施工行为,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措施、处理有结果。
八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所有重建农房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按简易程序办理并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协调有关部门对涉及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仅缴纳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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