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取证、认真核实之后,6月19日,安徽池州市青阳县消防大队依法对铜汤(铜陵至黄山汤口)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徽建工集团负责人开出8240元的罚款单,并没收不合格消防产品30余件,至此,铜汤高速公路假冒消防产品案办结。
日前,青阳消防大队对铜汤高速青阳管理处进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时发现,由安徽建工集团购入、安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内的水枪、水带与验收材料提供的《检验报告》不符,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青阳大队根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当即判定其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扣押了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水枪、水带。随后,青阳大队立即立案调查,针对消防产品购货来源、生产厂家进行了多次了解核实,并对建设、施工单位在消防设施安装上的分工进行了详细询问,以明确责任。经过对厂家、供货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认真调查之后,青阳大队对负责购入、安装的安徽建工集团负责人陆某作出罚款8240元,并没收不合格消防水枪、水带30余件的处罚。
据陆某交代为贪图便宜而廉价购入了这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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