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的乡村义务消防组织已经在吐鲁番地区各乡镇普遍建立了,这些组织的建立为防止农村“火烧连营”构建了一道“防火墙”。13日,记者随自治区安全生产天山行检查组在吐鲁番地区采访时,吐鲁番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袁奋强这样对记者说。
08年1月至5月,吐鲁番地区共发生火灾129起,其中92起火灾发生在农村,占火灾总数的71.3%。
据悉,近年来,吐鲁番地区要求县乡两级政府把农村消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在开展农村消防试点工作中,结合村庄改造和村庄规划的实施,合理进行农村消防安全布局,分别在吐鲁番市恰特卡勒乡、鄯善县连木沁镇进行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建立乡镇义务消防组织,要求每个乡镇以主管安全的副乡长为义务消防队队长,成立由治保主任、民兵、派出所民警为队员的义务消防队,配备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等必要灭火设施,开展了扑救初起火灾的各项培训。
袁奋强说:“在农村,我们对全地区配备的110台农用喷药车(每台车储水量1.5吨)进行了改造,平时用于喷洒农药,一旦火灾发生就用于扑救火灾。此外,我们还针对农村消防水源缺乏的问题,开展了农村机井的改造工作,对农村水厂和机井出水口安装消防上水或简易消火栓,目前共安装简易取水设施63处,有效地减少和杜绝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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