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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屠光绍副市长主持召开上海市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上海正式启动。
会议认为,公安部、中国保监会相关文件下发以来,市公安局(消防局)、市金融办、上海保监局等单位积极谋划、认真筹备、精心部署,落实了基础调研、方案制发、机构选定、险种开发、规范流程等一系列前期措施,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全面,阶段性工作成效明显,同意此项工作正式推广实施。
会上,市消防局朱海林副局长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外省市进展、我市前期筹备情况等方面做了详细汇报,就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简要阐述。屠光绍副市长、蒋卓庆副秘书长等领导一面听取汇报,一面就调研数据、保障对象分类、费率浮动机制、承保模式等细节问题进行询问,朱海林副局长一一作答。
在与会单位发言基础上,屠光绍副市长总结讲话。他指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中央和本市引入市场化方式辅助社会管理、推动保险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大势所趋,市公安局(消防局)、市金融办、上海保监局等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全面,深入分析了当前社会现状、充分考虑了市场化运作方式的需要,值得肯定。同时他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推进工作方案。二要处理好校园方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市场既有险种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新险种的整合和衔接。三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特别是在《消防法(修订)》未颁布实施前,要以正面引导为主。既要加大工作力度,又要避免产生社会矛盾。
根据会议部署和屠光绍副市长指示精神,市消防局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既定方案正式启动相关项目。
市府法制办、应急办、市国资委、市经委、市旅游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上海保监局等单位领导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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