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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5月9日上午启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彻查该区范围内12层以上的所有高层建筑。
统计数据显示,鹿城区12层以上高层建筑共有552幢,其中80%的高层建筑均不同程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据消防部门统计,今年1至5月份,该区发生在高层建筑中的各类火灾就已达50余次,约占全部火灾的十分之一。
据悉,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包括9类高层建筑,其中有高层建筑竣工未经综合验收,其消防设施设备未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交付使用;消防管理制度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堵、塞、隔、占疏散通道;消防设备设施存在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在屋面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改变地下车库功能影响消防安全;在高层建筑内擅自改装燃气;违法安装户外广告等。
鹿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焕翔表示,将吸取温富大厦“12·12”火灾的教训,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对业主(单位)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整治工作中物业管理单位自查自改不力,仍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房管部门将解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项目的资格。对因整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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