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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年”和奥运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攻坚战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从4月28日起至7月31日,福建龙岩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此次督查的内容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商住楼以及车站、机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旅游景点和文物古建筑等场所。督查的重点是各单位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制定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使用情况;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值班、防火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应急灭火、疏散的制度和演练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情况。
督查共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4月28日—5月20日)。支队、各大队重点督查辖区内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责令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统一登记造册。支队在督查市一级重点单位的同时,对各大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和指导。第二阶段(从5月21日至7月10日)。支队、各大队对辖区内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逐家填表登记建档,建立台帐作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第三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支队、大队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认真分析总结,查漏补缺,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单位逐一验收,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检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存在火灾隐患经通知拒不整改的,应当依照行业的管理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对于整治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停产停业。
督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支队、大队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各大队对辖区内企业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对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进行指导;支队每月对大队专项行动进行一次督查,对市一级重点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督查专项行动的稳步推进。
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支队成立消防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对督察专项行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二是密切协同,形成合力;三是加大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四是及时沟通,加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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