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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至今,在盘锦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盘锦消防支队牵头,市经贸委、工商局、税务局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盘锦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盘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五一期间盘锦无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副市长杨振福责成盘锦支队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治理活动。为了能使治理活动切实取得成效,支队高度重视研究部署治理方案,成立了以鲁晓明支队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联合检查组盘锦专项检查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检查组重点对盘锦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生产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单位开展了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
本次活动重点治理存在防火间距不足、问题灭火器未检修、员工未经消防培训、防雷防静电设施未检测、气罐无喷水降温装置、无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消防制度不健全、员工未经消防培训等火灾隐患问题的单位。为切实加大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支队还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做到四个明确:
一是是明确检查重点。这次专项治理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对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对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限期改正。对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立即改正。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和法律责任。对盘锦的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地毯式”“诊断式”的检查,包括中国石油公司盘锦分公司隶属的市区所有加油站、盘锦市油气站、市煤气公司等,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忽视、不遗漏。在这次检查中,检查人员做到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全身心投入专项治理中去。
三是明确法律责任。对检查人员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方法,确保执法力度;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执法到位,坚决杜绝以罚代改、以赞助代处罚或片面追求罚款额度等不当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
四是明确“三个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检查与建立健全责任制相结合。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的单位,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对其实施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做到不照顾、不说情、不变通、不庇护;对于逃避检查及持观望、等待而拒绝整改心态的单位,要采取不定期的抽查或夜查等方法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动态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切实加强了对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了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净化了盘锦消防安全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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