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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西藏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自治区林业局党组要求,区防火办组成两个工作组,深入林芝、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等地区11个县和20多个乡(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及调研工作。检查调研工作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贯彻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落实西藏自治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令、森林防火物资配发及使用情况和对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宣传培训、防范措施、应急机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与各地区林业局就森林防火工作交换了意见。
各地(市)林业局森防办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以全国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令和自治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了全民防火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了各地(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森林防火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局面。随着各地(市)县、乡镇领导班子的较大调整,各有林县重新调整和充实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长均由县长担任,成员也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划定了森防责任区。林区乡镇、村及所在部队相应成立了森防组织机构,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在工作中,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就森林防火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针对林区面广、防火任务重的实际,各有林乡镇及时组织了非专业森林防火突击队,部分突击队员配备了水枪、塑料桶、灭火耙、灭火砍刀、油锯和灭火服装等装备。如波密、亚东、洛扎、措那等县对各乡镇、村和护林员的巡护点采取包片包干制,明确防火责任区范围、界限、责任人和管护人员,做到不出现任何空白区域和死角。同时县里成立了以县领导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扑救小组,特别是波密县在附近乡镇成立了四个森林防火巡逻队(并已挂牌),加大巡护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米林县在附近乡镇组建了森林防火应急队和专业突击队,派专人对应急队员和突击队员进行技能培训,同时还配备了一些基本的防火用具,一个月至少要进行两次技能培训,真正做到了有情况能马上出击,同时还成立了三个巡逻组,进一步加大了林区火源巡逻检查的力度和外来人员的管理。突击队、巡逻队的成立和防火器材装备的配备,进一步增强了防火力量,有效的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加大宣传,形成合力。各地(市)高度树立“预防是关键、宣传教育是途径、杜绝火灾发生是目标”的思想,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在各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林业、森警等部门,采取下发了森林防火通知、森林防火戒严令、召开群众大会、流动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播放电视广播等形式,加大了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尤其加强了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昌都、芒康、波密、米林、工布江达、措那等县进入林区后都有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特别是米林县的宣传牌不仅有有森林防火知识、而且还有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的法律条款),亚东县在防火期间各防火小组每日播放防火宣传磁带,每周针对林区群众进行一次防火宣传教育,通过长期不懈的宣传教育,使“盛世兴林,防火为先”的观念深入到林区群众当中,形成了上下关注森林防火、共同消灭火灾隐患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为了形成抓落实的格局,完善抓落实的责任,各有林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森林防火动员大会上与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各有林乡镇形成了各级领导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职责,亲自抓研究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薄弱环节,亲自组织扑救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级领导包山头、地段,分片包干的责任制,实行政府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县长为第二责任人,林业局正、副局长为第一、二责任人,乡长、副乡长为第一、二负责人,家长、监护人为第一、二责任人,进一步落实层层森防目标责任书,增强森防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了山有人守,林有人护,责有人负,火有人打,案有人查,同时在元旦、春节、藏历年、元宵节和清明节等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对重点地区进行昼夜巡护,严防死守,做到群防群治,确保万无一失;二是目标责任书不落空。如亚东县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检查考核制度,采取抽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察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并于每年的防火期结束后,对全县所有防火成员单位及管护责任区进行严格考核,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后进者进行通报批评,有效激发了森林防火队伍的积极性;三是各有林县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原因,坚决追究有关领导,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的实行有效预防了火灾的发生;四是完善火源管理制度。各(地)市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有效杜绝了违规用火和失控跑火现象;五是制定《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责任任务、扑救指挥、信息处理、应急保障、善后处理等六个方面规范了扑救火灾工作,使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四)沟通信息,掌握情况。为确保信息畅通,能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各有林县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地(县)两级森防办制定了24小时带班制度,保持上下密切联系,各有林乡(镇)、村委会也相应制定了24小时的值班制度,使信息畅通,发生森防火情,能及时上报和组织人员扑救,如亚东县为防止意外火灾的发生,森林防火办公室及各防火安全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每隔一小时相互通报一次防火情况,在上亚东乡和下亚东乡两个瞭望台,由村民和管护人员组成瞭望队坚持每天从晚上7点—第二天早上8点观察嘹望,遇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另外,山南地区错那县在森林防火期间为了能够及时准确的报告巡逻情况,对每个巡护组长补贴50元的手机通信费。昌都地区为保证森林防火期间通讯畅通,给11个县配发了卫星电话,确保林区的安全。
(五)加大投入,改善装备。在各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大力支持防火队伍建设,改善装备。各地(市)不断加大地方投入,严格按要求实施国家的防火项目,积极编制和完善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规划,进一步开展了项目的申报与协调工作。林芝地区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2007年地区财政专门拨付155万元资金用于购置森林防火器材,分发给各县。缓解了地区及各县森防器材不足的压力。从今年起林芝地区各县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万元,地区财政投入不少于50万员作为专项森防经费,加强森防基础设施建设。日喀则地区在地、县两级财政在财力十分紧缺的情况下,财政预算内安排了45万元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其中地区财政每年安排了25万元,5个有林县财政安排了2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森林防火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波密县投入100余万元购置了三辆猎豹车,分别配备到森林防火巡逻点,另外还购置了水泵、手台、油锯、水枪、砍刀等防火物资,通过采取加强基层防火力量来控制和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
米林县投入防火资金80万元,购置了消防水车2台、送水车1台、油锯16台、抽水泵3套、灭火水泵1台、通讯手台25套、卫星电话1部、还购置了水枪、防火服、铁锹、等防火物资,增强了防火扑救能力,强化了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波密、林芝、米林、工布江达4县,均购置了防火水车,车里载满水,每天24小时进行待命,由专人进行维护,确保遇到突发情况就能拉得出、用得上,提高了森林防火应急能力。
错那、亚东两县在财政财力十分有限的条件下,每年划拨10万元经费用于防火宣传巡逻巡山、改善装备、人员培训等。2007年各地(市)根据“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森林火灾扑救思想,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以森警部队为骨干,加强各乡(镇)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扑火技能演练。波密、米林、林芝、昌都、芒康、左贡、聂拉木、亚东、错那等县曾多次组织乡镇森林防火突击队进行森林防(扑)火训练,进一步提高了乡镇森林防火突击队的防(扑)火力。并对重点林区乡镇及林场配发了水枪、油锯和抽水机等防火器材,有效地增强了森林防火实力,并为下一步森林防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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