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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12个盟市及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呼和浩特铁路局、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集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民政厅、农牧业厅、广播电影电视局等单位落实2007年自治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情况和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情况进行通报。
自治区政府认为,2007年,全区各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确保自治区六十周年大庆和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消防工作责任状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认真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一、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基本形成。2007年以来,全区各地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得到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初步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一是消防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2007年全区消防工作会议后,各地普遍召开了消防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以签订责任状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问题,就消防队站、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以及本地区单位存在火灾隐患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并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二是农村牧区和城市牧区消防工作呈现良好势头。近几年,在农牧、民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在消防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形成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做法,成立了消防组织,健全了制度,加强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直到了切实的推动作用。三是派出所三级消防管理工作开创良好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对社会三级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监督管理,各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模式,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减少农村牧区、城市社区及各“七小”单位火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07年,全区各地在消防经费投入、消防队站建设和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一是消防经费投入增幅明显。2007年全区共投入消防经费2.2亿元,是06年全年的2.28倍。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均超过了1000万元。兴安盟、阿拉善盟今年增幅明显,分别比06年递增280%和174%。二是消防基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全区各地共投入8969万元,新建支队级指挥中心3座,新、改、扩建大中队营房13座,新增建筑面积5.7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全区12个支队级消防指挥中心已新建9个,部队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07年,全区投入经费9712万元,新购各种执勤车辆32辆,更新、增配灭火救援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6662件,消防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显著提升,部队灭火作战与抢险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9月份,自治区主席杨晶两次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2008-2010年的三年时间里,全区投入经费1.4亿元,新建各类消防站62个,新购高喷车、登高车、洗消车、抢险救援车等特种车辆50余台。三是彻底解决了旗县级消防队站“空白点”的问题。2007年全区各地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狠抓消防力量增长方式改革,积极推动无灭火救援力量的旗县区,采取政府出资建队、政府和企业联合建队、大型企业出资建队等不同模式,新建地方专职消防队22个,为专职消防队购置执勤消防车32辆,招录政府行政事业编、合同制和文职消防雇员135人。通过一年的努力,彻底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旗县一级专业灭火力量“空白点”问题,实现了“旗县均有消防队(站)”的目标,有效缓解了公安现役消防力量严重短缺的局面。目前,全区地方专职消防队已发展到30支、队员352人、消防车42辆;公安专职消防支队1个、大队7个、中队26个、队员655人、消防车89辆;企业专职消防队84个、队员1609人、消防车235辆,群众义务消防组织近万个,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消防部队为骨干,以地方、企业专职、群众义务消防队为补充的多种形式消防保卫力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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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成效明显。2007年以来,全区开展了火灾隐患集排查整治活动以及各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消防工作的领导职能,认真做好动员部署、摸底排查,督促落实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2007年,全区各地在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共检查单位34300多个,发现火灾隐患45000余处,填发法律文书20000余份,整改隐患39000余处,有86家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政府挂牌整治,到年底时均已整改。在打击消防违法行为中,全区各地共罚款1280万元,责令“三停”305家,行政拘留88人,2007年的罚款数、责令“三停”单位数、拘留人数分别是2004、2005、2006三年总和的1.6倍、1.2倍、6.1倍,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切实改善了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消防执法力度是历年来最大的,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门的满意度也有了明显的提升。二是实现了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2007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均设立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中心,并将建有固定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纳入该系统管理,该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一个动态掌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平台,有利于公安消防部门实现以信息主导消防执法警务,以任务主导消防执法警力,强化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宏观监管、重点监管和精确监管,把有限的消防监督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推进重大火灾隐患的监督整改,更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三是圆满完成了自治区60周年大庆和十七大消防保卫任务。2007年,全区各地把60周年大庆和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成功组织开展了隐患整治“百日会战”、“闪电战”和“护城河”专项行动,创造性地建立了消防部队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坚决筑牢大庆活动核心部位,场所、社会面重点单位和“七小场所”防控的“三道防线”,形成了点、线、面“三位一体”的立体防范格局,先后派出6700多人(次)警力、2600多台次车辆,投入60周年大庆执勤保卫和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接连参加重大执勤保卫实战中经受住了考验,实现了“大事不能出、小事也不能出”的目标。
四、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明显加强。一是与内蒙古电视台联合开办了全国首个省级电视消防日播栏目《生活119》,2007年共播出节目275期,内容涵盖方方面面。自治区六十周年大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栏目先后开办了“大庆保卫专题”和“十七大保卫专题”,播出消防官兵奋战在消防安全保卫一线的新闻。目前,《生活119》已经成为宣传内蒙古消防的一个重要平台。二是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进牧区、进毡房”大型公益活动。从关爱弱势群体、建设新农村新牧区和维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全区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进牧区、进毡房”大型公益活动,通过组织消防宣传工作队、组建马背消防队、编印蒙汉语消防安全手册等措施,走进牧区深处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各地因地制宜、推陈出新,在强化农牧区消防工作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草原摩托车消防队、草原民兵扑火队和额木格台防火督导队、苏日格其防火宣传队等牧民消防组织在草原上相继成立。三是自治区六十周年大庆期间,在内蒙古博物院举行了内蒙古民族消防事业成就展,展示内蒙古民族消防事业的辉煌业绩,整个展区设计独特,内容新颖,主题突出,规模宏大,吸引了上万群众自发前来参观。四是加强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为切实提高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能力,各级消防部门广泛开展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消防责任人、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今年以来,全区各地共举办各类消防安全培训班208期,培训人数达59151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工作,自治区政府对各盟市政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消防经费投入和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虽然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克服困难,逐年加大消防经费的投入力度,但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地差距。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2004]300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武警内蒙古消防总队《关于印发〈武警内蒙古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开支标准(试行)〉的通知》,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财政同级预算,并保证每年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消防经费投入与本地区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并且要按照国家标准划拨专项经费,不断加大消防装备的经费投入力度,解决消防车辆器材和消防人员防护装备严重短缺的现状,尽快配备举高车、高喷车等特种消防执勤车辆、灭火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保证消防部队扑救火灾和参加抢险救援的需要,力争到2008年底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是继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针对当前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职责,除患务尽,确保公共消防安全,对于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大型电力、能源、煤炭、石油化工企业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同时要把政府挂牌督办隐患作为攻坚重点,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三是大力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工作。全区农村牧区消防工作薄弱,火灾四项数字比例仍占火灾总量的50%。没有农村牧区火灾形势的稳定,全区火灾形势就不可能稳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消防建设发展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解决制约农村牧区消防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农村牧区防控火灾能力,有效保障新农村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要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负责的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不断加大农村牧区消防建设投入,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农村消防力量,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培训,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消防工作管理、考评奖惩机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起村(牧)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机制。四是全力做好北京奥运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北京奥运会前,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启动“奥运安保护城河行动”,重点抓好奥运火炬传递路线途经城市、奥运备降机场和向北京供气、供电等单位消防安全,确保北京奥运期间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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