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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新年伊始,广西各地消防部门铁腕加强消防产品监管,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贺州: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近日,贺州市消防支队依法开出了新年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工作以来的首张万元“罚单”。
1月3日下午,贺州市消防支队在对市区某学校的信息科技大楼进行验收时,发现该大楼内使用的应急灯和消防水带均属于不合格产品。抽样送检之后,消防监督人员发现这些产品确实属于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消防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综合判定为假冒伪劣消防产品。1月4日上午,支队防火监督人员立即来到该校,扣押没收了大楼内的52盏应急灯和22盘消防水带。根据消防部门要求,该校大楼迅速更换了全部应急灯和消防水带。该校信息科技大楼属北海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支队防火监督人员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开展调查,同时耐心地给公司有关领导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注意说服教育和为企业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帮助企业尽快改正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支队近日依法对北海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一万元。
来宾: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
1月23日,来宾市消防支队对全市销售、维修消防器材的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切实消除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确保自治区“两会”和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火灾报警产品、防火涂料、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和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消防产品的销售、使用领域,重点治理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条件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
北海:建立七项机制加强监管
从2008年起,北海市消防支队建立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七项机制”。
一是建立消防产品质量连环追查制,强化监管互动。对全市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凡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以及维修产品达不到质量要求,一年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或因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支队在全市予以公示,并向有关产品认证、认可、检验机构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案情,实施产品质量连环追查。
二是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制,强化社会监督。北海支队在《北海日报》、北海电台、北海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设置了新闻“曝光台”,对查处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建立强制检验类产品工厂条件检查制,强化源头管理。强制检验类消防产品申请抽样时,支队首先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设备、技术力量等条件进行检查。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责令整改和完善;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封样送检,把好产品质量“优生”源头,消除产品质量“先天性”隐患。
四是建立消防产品联席会议制度。2008年年内,支队将发文提请北海市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产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产品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适时组织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活动。
五是建立消防产品行业质量例会制度,强化行业自律。为加强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支队督促企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产品技术标准,交流管理经验,分析产品质量,提出改进措施,加强互相监督,对出现质量问题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行业内部实施处理,并提请消防部门将其作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管,努力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觉性。
六是建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责任倒查制,强化责任追究。凡因监管不力、任务完成不好,搞地方保护主义,袒护、包庇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支队将严肃追究相关防火处、大队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中,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使消防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火灾隐患的,都要对监督责任实施倒查。
七是推行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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