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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安徽蚌埠市政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新格局要求,加大对消防工作的力度,通过加强“政府主导、目标责任、考核奖惩、部门联动、政府督办”等五个消防工作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消防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和健全政府领导消防工作的主导机制。市政府依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突出政府在消防工作的主导地位,从政策上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保障机制。通过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蚌埠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下发了《蚌埠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部门联席会,专题研究消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创造良好发展条件,真正的把消防工作上升到政府行为。
二是建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市政府在年初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分管消防工作的刘亚副市长与各县、区分管领导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状》中明确规定了各项任务,且工作目标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的工作要求,使之成为政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较好完成。
三是建立责任制考核和奖惩机制。为全面掌握各县、区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达到交流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消防工作长足发展的效果。2008年1月,市政府从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下发了《蚌埠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同时设立了考评组,对7个县、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并在次年召开的全市消防工作会上,对考评情况进行讲评,并对落实较好的县、区政府予以奖励表彰,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达到了奖优罚劣,推动工作的效果。同时,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市综治办不得将其评为年度先进单位。
四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的机制。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化的工程,离不开社会各部门、各单位的齐抓共管。为了发挥社会各部门、各单位的监管作用。市政府牵头建立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蚌埠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本行业、本系统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实现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的政府督办机制。2007年以来,由政府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清查工作,在社会上营造清除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使各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心有压力、行有动力”,下大力气整改火灾隐患。经过多方共同努力,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全部销案,整改率达到100%,实现了整治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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