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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辽宁铁岭经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公安消防部队社会抢险救援任务不断增加,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并已成为长期制约消防事业发展,影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的“瓶颈”性问题。对此,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积极开辟“五种途径”,改善和缓解了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力量不足的局面。
一、挖掘社会力量,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铁岭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常务会议、市长专题会议、消防工作联系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铁岭消防一线警力不足的实际问题,决定征招地方合同制消防员充实基层消防部队,建立以公安现役为主体,以合同制消防员为补充的灭火救援体系。市政府于7月份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招工信息,支队机关及7个消防大队设立报名点,初步选定了招收对象,经面试、体检、政审,于7月、8月、9月,分三批招收了100名合同制消防员,进行集中培训。随着铁岭市第三批合同制消防员结业典礼的举行,100名合同制消防员全部正式充实到铁岭市5个县(市)、区基层消防中队并全部投入到一线执勤单位,确保一线执勤灭火力量。目前支队合同制消防员总数已经达到160名,2008年,铁岭市政府研究决定,再增加100名合同制消防员,他们与现役消防官兵一起,共同担负起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任务,有效缓解了铁岭市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执勤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大大提升了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抢险救援的战斗力。
二、公开招聘,招收文职雇员充实非执法监督岗位。2007年5月21日,铁岭市市长张竞强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征招文职雇员工作。会议决定,征招文职雇员事宜由市消防局拿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市政府并从政策上支持,经费上保障,制度上保证,进一步壮大消防非监督执法力量。铁岭支队借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把招聘文职人员补充消防队伍,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作为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在2007年11月5日,铁岭市政府在铁岭市人事人才网、铁岭电视台和铁岭电台上发布了铁岭市消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职雇员信息,明确了录用条件、工资待遇、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和招聘人数。11月14日上午,铁岭支队举行了首批消防文职雇员招收考试,考试分别限时笔答和上机实际操作。笔试合格的人员将参加由铁岭支队组织的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由支队统一组织,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进行。最后,支队与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随后,将组织录用的文职雇员进行短暂培训,包括军事训练、条令法规、业务技能、灭火及抢险救援等专业知识。培训结束后,招聘的消防文职雇员充实到宣传处、秘书科、后勤处、指导科等文职岗位,将置换出的部分警力充实到消防监督一线,极大地增强了基层一线安全保卫力量。
三、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消防队伍。铁岭是农业城市,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承担不起购置和维护大型消防车的费用,而且大型消防车又受农村道路影响,不利于近距离扑救火灾,消防力量明显薄弱。市政府在市乡两极政府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在全市80个乡镇建立了适合农村经济需求的专职合同制、义务、保安、企业以及林业等“5种模式”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投入300余万元为乡镇配齐了小型灭火车。目前,各乡镇共拥有车辆108台,队员522人,他们先后扑救火灾391起,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救火148起,全市火灾起数下降了48%,保护农村财产价值1250余万元,协助基层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130次,消除火灾隐患3985项,开展消防宣传活动208次,这些队伍真正发挥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一队多能”作用,从根本上确保“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乡镇”,解决了当前现役消防力量不足以及农村火灾远水解不了近渴的问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整合现有灭火资源,建立区域联防体系。在加大对专职消防队伍投入力度的同时,市政府把整合企业消防安全保卫力量作为城市区域联动灭火的重要环节,先后将铁岭电厂、清河电厂、辽宁铁岭石油运输管理处、调兵山公安局消防队等4个企业专职消防队按属地纳入区域进行联防,形成了公安、企业两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横向互动体系。目前,铁岭市已拥有企业消防队员46人,消防车辆6台,泡沫量25吨,载水量30吨。这些队伍建立健全了防火巡查、执勤管理等相关制度,实现了企业与地方现役消防力量资源共享,提高了火灾扑救能力。
五、依托社区和农村进行警务改革,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在城市,依托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保安公司联合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伍,如铁岭市银州区明珠园社区建立老年义务消防组织。该组织由志愿者消防员、居委会成员、社区离退休人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主要负责社区消防巡查、隐患整改和初期火灾扑救。在农村依托村民委员会,民兵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建立农民义务消防组织,如清河区张相镇共10个村,每个村都配置了一台手抬机动泵,成立了4-5人组成的义务消防组织,承担着防火巡逻和火灾扑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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