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钦州市气象局认真履行《气象法》赋予的职能职责,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办法》的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防御雷电灾害相关工作的落实。到目前,全市中小学校防雷设施检测率达100%;中小学校新建建(构)筑物防雷工程监审和验收率达100%;整改不合格防雷设施120多栋(处),全市中小学校未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钦州市地处北部湾畔,是广西雷暴高发区之一,年平均雷暴日为103天,最多为131天,雷电灾害时有发生。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防雷安全,避免类似于2007年5月23日重庆开县义和乡兴业村小学严重雷电灾害事件的发生,该局集中防雷减灾工作业务技术人员分组对中小学校建(构)筑物的防雷设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其次是对全市中小学校新建建(构)物严格进行防雷设计审核,派出专人负责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积极提供服务;第三,在去年5月底开始,组织气象和防雷技术人员,在教育部门的协助下,深入中小学校进行为期2个多月的防御雷电灾害科学知识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防御雷电灾害的科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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