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由辽宁政府采购中心主持,在总队党委会议室举行了43台水罐消防车购置合同签订仪式。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财政厅采购办负责人,三家消防车厂代表,张高潮总队长、许福军政委、赵长拥副总队长及司令部、后勤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仪式。赵长拥副总队长代表总队与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标的三家单位签订了消防车购置合同。
合同签署后,张高潮总队长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天政府集中采购消防车合同的正式签订,标志着辽宁消防部队又增添了43台主战车。应该说,43台水罐消防车的购置是省委、省政府亲切关心、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的结果,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的具体体现。消防车配发到部队后,将增强辽宁特别是辽西北贫困地区的消防实力。是好事就要办好,我们计划在2008年元月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会上将举行43台水罐消防车的配发仪式。因此,新购置的消防车必须按照合同在2008年1月15日交付。希望三家消防车厂能从服务社会的大局着想,在遵守时限的前提下,千万百计保证质量,与43台消防车相关联的是安全和民生,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厂家声誉受影响是小事,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受损失将无法交代。同时,张总队长也对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财政厅采购办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工作人员能对消防采购项目多指导,使消防部门把政府批拨的采购经费花在刀刃上,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官兵满意。
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财政厅采购办的负责人对三家消防车厂如何落实好合同提出了具体要求。三家消防车厂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按照时限保质保量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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