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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知“产品跟踪管理系统”培训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7-12-04 11:01 出处: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 编辑:@iCMS
公消评[2007]299号: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第五期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公消评[2007]299号: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第五期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各有关消防产品生产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中有关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公安部消防局推进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的统一部署,我中心拟于十二月七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对前期未按要求参加“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培训的企业进行补充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介绍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整体工作模式及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的主要业务功能;

2、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培训;

3、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免费发给相关专用设备并发放合格证书。

二、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1)有关企业法人代表宣贯会

第一批:12月7日8:00--10:00(12月6日15:00--18:30报到)

第二批:12月9日8:00--10:00(12月8日17:30--20:00报到)

(2)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培训

第一批:12月7日-12月8日(12月6日15:00--18:30报到)

第二批:12月9日-12月10日(12月8日17:30--20:00报到)

2、培训地点

南京市雨花开发区振兴路88号江苏省消防总队训练基地(凤凰山庄)

联系人:钱勇(凤凰山庄)

联系电话:13951680763

三、参加单位及人员

1、参加单位

(1)新获得有效型式认可证书的防火门、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

(2)没按要求参加前四期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培训班的国内生产企业;

(3)前四期培训考试未通过的国内生产企业。

2、参加人员

法人代表宣贯会:法定代表人

操作培训:技术负责人(1名)、电脑操作员(1名)

四、要求

1、企业需自带满足如下最低配置要求的笔记本电脑并携带此电脑所有驱动程序:

电脑要求安装全新的windowxpProfessional(专业版)sp2中文操作系统(格式化后不能安装其他任何软件),至少安装好显卡、网卡、鼠标的驱动程序,电脑配置至少为赛扬1.8GCPU/512MRAM/40G硬盘/3个usb接口/网口;

2、电脑操作员应熟练掌握Windows操作系统及各种办公软件,并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知识;

3、技术负责人和计算机操作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企业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培训回执原件。评定中心将严格核对上述证明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安排相关培训也不发给相关物品;

4、由于培训场地有限请各企业按通知要求的报到时间报到;

5、为保证培训的效果,本次培训统一安排食宿,期间食宿费用由企业自理,培训费500元人(不含新获证企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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