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4日13时许,辽宁省盘锦市羊圈子苇场胜利分场发生火灾,烧毁芦苇1.2吨,直接经济损失487.2元。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调集了支队、辽河油田的消防车及警力,东郭、羊圈子苇场的灭火队人员。
经过现场人员的奋力扑救十几分钟后,大火被扑灭。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消防大队经火灾调查,此起火灾为焊工陈某在为辽河油田热注管线焊接支架时,由于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致使高温焊珠引燃管线下方芦苇,引发火灾。为深刻吸取教训,盘山县大队依法对直接责任人陈某及作业领队的李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和3日的处罚。并对相关的责任单位羊圈子苇场、曙光采油厂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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