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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禁吸烟被拘2天 用火不慎引火灾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7-11-27 10:12 出处:重庆商报 作者:聂飞编辑:@iCMS
万州今年有5人因相同原因被行政拘留,事前都不知犯了法 两天前,万州50多岁的陈光树到一木材加工厂买门,在车间等货时他抽了支烟,恰被消防执法人员看见。他违反《消防法》,在危险场所吸烟被行政拘留2天。

万州今年有5人因相同原因被行政拘留,事前都不知犯了法

两天前,万州50多岁的陈光树到一木材加工厂买门,在车间等货时他抽了支烟,恰被消防执法人员看见。他违反《消防法》,在危险场所吸烟被行政拘留2天。


被拘留时才知犯法了

11月26日下午,陈光树跨出万州拘留所的大门。万州区消防支队执法人员黄钊说,陈光树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当执法人员宣讲法律要对老陈行政拘留时,老陈才知道自己犯法了。

法盲摆P0SE让消防取证

据了解,今年以来,万州就有5人在危险场所违法吸烟被行政拘留。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在拘留书上摁手印前都不知道自己吸烟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今年8月,该区执法人员检查一皮鞋厂时,工人万勇一边抽烟一边用易燃的胶水粘鞋。执法人员当即拍照取证,万勇非常高兴,特地站起身,在执法人员的相机前摆起POSE。随后,万勇被行政拘留2天。

到一个拘留一个

万州消防支队防火处长祁美成说,以前,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在危险场所吸烟的,一般予以警告或罚款处理。但面对严峻的火灾形势,今年起,他们使出“狠招”,处罚走法律上限,查到一个拘留一个。借此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

样做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祁说,如今,执法人员前往木材加工厂、皮鞋厂、炼油作坊车间检查时已看不到吸烟的工人。目前,这些工厂的老板招工时,在招聘启事上都注明,不会抽烟者优先录用。

11月重庆市火灾454起

11月26日,从市消防总队获悉,11月重庆市发生火灾454起,死7人,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530463元。亡人数和伤人数分别上升133.3%和100%。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和较大火灾事故。违章使用电气设备和用火不慎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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