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进入 第三届华南国际消防产品展及技术交流会直播页面
吉林省举办《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培训班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新修订的强制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以下简称《规程》),已于2007年6月8日发布,2007年10月1日实施。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贯彻执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的通知》(公消[2007]335号)要求,省局于2007年11月23日在万龙宾馆举办了宣贯培训班。已取得灭火器维修型式检验报告的83个灭火器维修企业的负责人、技术员、操作员及检验员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局防火部范书安部长在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明确了此次宣贯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一是强化维修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吉林省灭火器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使灭火器维修行业发展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是增强灭火器维修企业法律意识,明确自身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经维修的灭火器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是加强对灭火器维修及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灭火器维修市场秩序,防止灭火器维修中假冒伪劣现象的发生。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这次培训班既是一次对灭火器维修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也是消防监督部门与灭火器维修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会,还是进一步强化灭火器维修市场监管、规范灭火器维修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灭火器维修质量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推进会。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