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析:10月慧聪消防市场“黑马”冲出居第一 >>
为建设平安宁夏,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制定了《宁夏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日前颁布实施。
该《标准》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防火管理、乡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安全检查、灭火演练和火灾扑救等7个方面,对宁夏新农村的消防工作进行了量化规定。
《标准》明确了县(区)、乡(镇)和行政村应建立由专人负责的三级专门防火机构,并定期在本辖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等。《标准》还要求人口在3万至10万、年GDP一亿元以上的建制镇和全国重点镇,应当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一支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同时还规定,100户以上的自然村(村民小组)应当设立配备有手抬消防泵及水带、水枪、消防铣、消防桶等公用消防器材的义务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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