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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 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慧聪消防网 https://fire.hczyw.com 2007-11-09 09:49 出处:华商报 作者:赵云峰编辑:@iCMS
10月慧聪消防市场“黑马”冲出居第一>> 学校一旦发生火灾,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近日出台的《汉中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得到的信息,该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在火灾扑救方面

10月慧聪消防市场“黑马”冲出居第一>>

学校一旦发生火灾,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近日出台的《汉中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得到的信息,该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在火灾扑救方面明确规定,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启动《学校消防灭火救援预案》,现场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教室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须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直接参加灭火工作。


学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此外,学校应设立兼职消防教师,专门负责对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兼职消防教师按在校生每1000名设立1名的比例设置。保证每学年的两节安全教育课中有消防知识的内容,学校每学期应通过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在校师生进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学校内的建筑物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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