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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委综治委《平顶山市社会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快报》专门刊发平顶山市消防支队“三合一”集中整治工作经验。认为市消防支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坚持试点引路,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加强沿街商业店铺小作坊消防安全管理为突破口,不断探索规范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新途径和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新举措,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试点引路,全面加强和规范“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为坚决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有效遏制该类场所亡人火灾多发的势头,支队以加强沿街商业店铺消防安全管理作为“三合一”整治的突破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定新华区八中南街和卫东区繁荣街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工作,坚持做到组织部署、政策保障、标准制定、宣传培训、服务咨询、责任落实“六个到位”,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面加强和规范“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积累了有益经验。一是抓好人防,实现群防群治。支队从树立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出发,制定完善了单位消防安全承诺、十户联防义务消防队职责、每日防火巡查等12项职责、制度、登记。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商户无统一管理的八中南街以办事处、派出所为主导,督促制度落实,积极开展巡查检查和十户联防,而经过规划、建筑相对规范的繁荣街则依托统一管理的物业公司派驻保安、十户联防分时段开展防火巡查等形式,有效解决了部分店铺夜间留人住宿的问题,形成了群防群治的局面。二是落实物防,完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消防部门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和市政府专门印发的建设标准,结合各自场所实际,督促配置必需的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对于搬出确有困难的场所,要求在住宿与经营部分之间设置防火门等防火分隔物。对消防设施方面的投入,我们广辟渠道,采取政府补贴、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产权单位分工负责、工商部门税费减免等措施,在不过多增加商户负担的基础上,解决了消防设施配置的难题。三是推行技防,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支队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对符合安装条件的场所,大力推广独立式火灾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有效增强了场所防控火灾的能力。四是强化意识,开展“三会一标”建设。针对广大“三合一”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积极将“三会一标”建设工作向该类场所延伸,重点配置消防认知标识和消防宣传标识,并与派出所配合,逐条街道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集中宣传和免费培训,支队还为两条试点街道的商户配置了消防安全承诺标牌200块、十户联防义务消防队职责标牌18块、防火公约标18块牌、义务消防队员胸卡200个,发放《沿街商铺小作坊消防教育读本》400本。
二、机制保障,打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消防、安监、国土、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工商、商务、文化、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集中整治措施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形成了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二是实行层级培训机制。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利用以会代训,帮扶指导等形式对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参与“三合一”场所摸底排查和检查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使参加集中整治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排查范围、整治标准和工作措施,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为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技术保证。三是推行逐级承诺机制。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对各自辖区内的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向上一级政府做出承诺。各社会单位就“三合一”问题整改情况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向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做出承诺,并通过公开承诺这种形式,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四是强化责任机制。市政府黄祥利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就“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市防委统一印制了5千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责任告知书,向广大社会单位告知整治的范围、措施,明确相关责任。市政府实行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分包乡镇办事处;消防支队、大队实行支队领导包县(区),大队干部包乡镇(街道),防火监督员及文职人员要进驻“网格”的分片包干责任制,指导帮扶基层开展工作,促进工作措施落实。五是实施层层督导机制。市政府于7月初和8月中旬先后2次对各县(市)、区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有力地促进了整治措施的落实。据统计,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共排查单位2025家,发现“三合一”场所401家,发现火灾隐患770处,整改690处,罚款15.02万元,责令“三停”116家,行政拘留21人,填报《“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1000余份,有效地遏制了“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多策并举,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动态监控。一方面,各级消防部门在加大对该类场所监督抽查、夜查力度的同时,认真督促派出所落实每周一查、消防责任告知等制度,将“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纳入治安防控体系,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逐街逐村排查,防止失控漏管。另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的原则,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深入排查辖区“三合一”场所,清理留宿人员,并将消防安全纳入乡规民约,落实巡更巡查,有效防止了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实施源头控制。为防止整治后隐患反弹和新的“三合一”场所产生,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严格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审批,严把“三合一”场所的源头关;工商部门把消防安全作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严格工商注册登记;文化部门在公共娱乐场所的验收、审批过程中坚决堵塞“三合一”场所漏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把社区和农村“三合一”场所纳入乡镇和街道安监员的监督范围;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惩消防违法行为,同时,督促单位从落实组织、人员、设施、责任入手,推进单位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三是推行奖励激励。支队通过平顶山日报、晚报和平顶山电视台公布了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举报“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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