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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莆田市政府印发了《莆田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莆政综〔2007〕62号),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共分前言、发展现状、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章。其中“主要任务”由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加大火灾防控力度、推进消防科技应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提升灭火救援能力五个小节组成;“保障措施”由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提高消防法治建设水平、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和促进规划组织实施到位五个小节组成。
《规划》简要回顾了“十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加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推进港城崛起、经济翻番、加快创建“平安莆田”提供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努力,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莆田特色消防力量基本形成,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灭火救援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为适应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增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和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规划》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结合莆田实际,对“十一五”期间的消防工作提出了八项具体指标:一是全市完成城(镇)区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率达100%。二是城市(包括仙游县)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备达标率100%。三是新建消防站10个,建立面向社会的市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四是新增配各类消防车辆50辆。五是个人防护装备和特勤装备器材配备达标率100%;全市普通消防站都组建抢险救援班。六是逐步发展多种形式专(兼)职消防队员,其中合同制消防队员达142人;100%乡镇、社区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建立消防联防队或义务消防队。七是城市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八是特殊岗位人员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书上岗率达到90%以上。
《莆田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是莆田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全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任务和上任,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划》的制定出台必将对全市消防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对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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