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肆虐防火人人有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有关通知精神,9月30日,莆田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完善由政府负责,派出所、综治、民政、农业、林业、消防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村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结合乡村道路、能源、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村镇建设和改造,使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建设等与之同步实施。加强消火栓建设,严格按规划落实同步建设,力争逐年减少重点镇(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欠账问。
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适合农村特点的地方专职、镇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建立执勤战备秩序,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
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广泛发动新闻出版、民政、农业、司法、教育、文化、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开展突出农村特色、贴近农民生活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整治农村火灾隐患,调动村民委员会防火、灭火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结合村庄治理,对“三合一”场所、“城中村”以及木屋毗连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实施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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