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社区消防工作,9月11日,桂林市秀峰区政府面向社会选聘了20名社区义务消防员。桂林秀峰公安分局主管消防工作的李锋副局长出席了聘任仪式并发表了讲话。
桂林市秀峰区面积15.7平方公里,人口3.6万,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社区人口占秀峰星区人口总数的63%,2006年全年发生火灾8起,占辖区火灾总数的41.3%,因此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对遏制和防控社区家庭居民火灾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此次选聘的义务消防员来自辖区各个社区。义务消防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协助消防部门灭火,在平时工作中,主要利用空余时间和双休日时间,采取分区包片的形式,协助大队、公安派出所及街道(社区委)对辖区内的单位、居民楼道(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等工作。
聘任会上,李锋副局长强调,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到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社区建设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把社区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之中;街道办事处、社区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成立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社区消防建设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各社区结合要实际情况配置灭火器、救生绳等消防器材,制作固定宣传标牌,印发了消防宣传材料等;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降低城市居民家庭火灾发生率。
20名选聘的义务消防员表示,一定尽职尽责完成好工作,协助好消防部门为社区居民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他们也对消防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一是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消防意识;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消防站开放力度;四是消防监督机构要加强请示汇报,督促政府积极推进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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