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快注册!免费参加开业典礼
广州重特大火灾的透明度将得到攀升!从29日召开的广东省第六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上获悉,在广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消防责任状”里明确提到,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市政府应及时报告和通报火灾基本情况、损失、原因、教训和处理结果;并组织媒体进行客观、准确的报道。
征招110名合同制消防员
广东省第六次消防责任人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刘玉浦,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会议并讲话。李容根在会上代表省政府与21名地级以上市的副市长签订了消防责任状,他要求广东省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重点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建设就跟到哪里”。
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与广州市副市长陈国签订了消防责任状。责任状明确指出,广州应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县(区)、镇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应达到100%,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还应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城市建设中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技术装备不足的问题。县级以上城市和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全部达到应建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0%。2008年年底前,新建(或改建)普通消防站9个,新增消防车辆33台。
此外,广州还应大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建设,2008年年底前,人口超过10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以及重点镇,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征招合同制消防员110名,每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发展保安消防队员不少于5名。
责任状中还规定,广州的火灾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安委会下达的全年火灾控制指标,火灾发生起数、伤人、直接财产损失数量的增长率不超过年度GDP增长率10%,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重特大火灾要及时通报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及时报告和通报火灾基本情况、损失、原因、教训和处理结果;组织媒体进行客观、准确的报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教育和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公安部最新的调整,特大火灾与重大火灾的所指与以往有所不同,目前,特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而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有观点认为,重特大火灾的及时通报,将使广州市此类火灾的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使群众的知情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也可避免情况不明之下的虚假报道。那么,这种媒体及时介入的责任制度将如何落实?有消防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政府部门的相关通知,“既然是政府签的责任状,通知可能应该由政府来发吧”。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