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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以来,莆田消防支队先后部署开展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消防产品专项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截止目前,全市共发生火灾165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99.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49.4%,死亡人数上升200%,伤人数下降50%,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53%,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从火灾四项指数来看,呈现“三降一升”的趋势,保持了火情稳定。
一是加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在前两年38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重大成效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市政府专门印发《莆田市8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建立“军政主官负总责,党委成员包点负责,监督处参谋挂点督促”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制,对时限和各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支队党委成员主动上门服务,多次带领技术人员检查挂点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协调召开方案论证和火灾隐患整改现场听证会。目前,8家重大火灾隐患已有两家销案,其余6家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积极整改中。
二是整治“三合一”场所。市政府印发莆田市“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6月20日,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联合工商、安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三合一”场所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
三是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两节、两会”期间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和为期2个月春季防火期间消防监督抽查。按照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比例抽查,每半年对重点单位进行抽查不少于1次。截止目前,全市共抽查重点单位423家,非重点单位374家,发现火灾隐患1295条,当场消除火灾隐患952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56份,《复查意见书》112份,共处罚单位29家,责令“三停”21家,警告6人,行政拘留1人,处罚金额23.6万元。
四是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强化与质检、工商部门的执法联动,在消防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制定了《2007年莆田市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考核细则》,将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纳入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内容,明确实施最低指标考核制度和逐级考核制度和实施重大错误一票否决制。分两期在《莆田晚报》、莆田消防网等新闻媒体开设消防产品宣传专版,并公布举报电话、互联网邮箱,鼓励群众举报。“3.15”期间,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步行街开展消防产品宣传咨询活动,组成检查小组8个,人员39人次,检查销售单位数量11个,在建工程15个,验收工程4个,共检查消防产品235件(套),消除火险隐患12处。
五是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专门向市公安局党委作了专题汇报,提请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莆田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召开了现场会,听取试点派出所工作汇报,观摩试点工作成果,对派出所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部署。城厢大队辖区基层公安派出所共处罚案件7起,责令三停企业7家,罚款金额1.2万元,其它大队辖区派出所消防工作也逐步进行正常轨道。
六是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市政府制定出台《莆田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联合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农办、市建设局和市民政局五个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示范乡村”活动,选定的8个“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将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由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队,配置消防水带20条、8匹手抬消防泵一台等灭火设施,并在主要路口设置不少于一个固定消防公益广告牌或防火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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