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福建莆田荔城区新度镇一“三合一”的鞋面加工厂因过失引起火灾,火灾发生后,经消防官兵及时扑救,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该厂为典型地下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无任何证照、投入生产还不到一个月。荔城区消防大队根据《消防法》,责令该场所立即搬出住宿人员并处停产停业处罚;同时该厂主要负责人被荔城警方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这是莆田市第一起因为过失引起火灾而被拘留的案例。
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市将进一步加大“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对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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