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彻底地完成2700家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任务,为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8月14日,辽宁沈阳市政府在八一剧场召开了沈阳市2700家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攻坚阶段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大会。各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各分、县(市)局主管局长,沈阳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和和393家未整改完隐患单位的法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占才主持,刘和副市长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上,于洪区政府和时代美美购物中心商场分别介绍了本地区和本单位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沈阳金星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尚未整改完的393家火灾隐患单位作了表态性发言。
最后,刘和副市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刘和副市长全面总结了前一阶段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分析了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刘和副市长指出,经过沈阳市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截止到7月31日,沈阳市2700家火灾隐患单位,已有2307家整改完毕,整改率达85.5%,其中,有1614家整改合格,有465家关闭,有228家列入了政府拆迁计划。在372家严重火灾隐患单位中,已有249家整改完毕,整改率达66.9%,其中,有198家整改合格,有40家关闭,有11家列入了政府拆迁计划。在为期100天的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中,沈阳市共投入火灾隐患整改资金达2.43亿元,拘留了13人。
刘和副市长进一步强调,为全面彻底地完成2700家火灾隐患的整治任务,从8月10日至9月30日,沈阳市要集中力量,再大干50天,打一场彻底消灭现存火灾隐患的攻坚战。
为进一步做好火灾隐患整治攻坚阶段的各项工作,刘和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对沈阳市各地区、各部门和隐患单位提出了五点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沈阳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越到最后越要重视,越到最后越不能放松。各地区必须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继续把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摆在同供暖、扫雪一样的高度,作为一把手工程,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对每一家都要因案施策,拿出切实可行的详细整改方案,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市直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发挥存险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各存险单位决不能有任何观望和侥幸心理,既定的标准决不能降低,既定的要求决不能打折扣,只有认认真真地整改隐患,彻底消除隐患,才是唯一的正确选择。对隐患整改工作,不管是谁打招呼,谁来说情,拿出什么样的理由,不彻底整改,政府决不答应。强化监督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监督主体,要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依法监督火灾隐患的整改,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和行政手段,对火灾隐患盯住不放,一查到底,不迁就、不变通、不庇护,该整改的要坚决整改,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想企业之所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使企业以最低的投入整改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小企业的经济投入。要结合当前2700家火灾隐患整治的实际,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验收方案,对于整改完的火灾隐患单位,尽快依法予以消防验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新闻媒体要继续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在前一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掀一个舆论宣传的高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整改火灾隐患好的典型,同时,也要深入挖掘反面典型,在新闻媒体曝光,让火灾隐患无滋生、存在的土壤,在全社会真正形成“隐患不除,工作不止”的良好氛围。最后,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必须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对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沈阳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发现问题,及时查究,严肃处理。对各地区、各部门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以及平安建设和干部政绩考核之中。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要在严格追究领导责任的同时,取消年底安全生产的评优资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情节严重的,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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