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作出批示:解决海南消防部队二期个人防护装备建设资金22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负责解决91.2万元,各市县财政负责解决131.8万元,省财政负担的91.2万元已列入2007年省本级一般预算省长预备费中追加解决。二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资金的落实,是海南省消防部队“三基”工程建设取得的又一新成果,标志着海南省一线消防员11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建设将提前全部达标。
长期以来,海南省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量少质差的问题十分突出。虽然2005年海南省共投入1137万元,完成一线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三大件”建设,但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建设仍然严重滞后,难以适应日趋繁重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特别是今年4月,全国消防部队后勤审计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到2008年,一线消防员11项基本个人防护装备必须全部达标。为此,海南消防总队党委知难而上,不等不靠,将解决二期个人防护装备建设问题,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和装备建设的突破口。海南消防总队苏一愚总队长、仲健政委亲力亲为、善始善终,多次向省主要领导汇报。后勤部林道杰部长、李锦祥副部长带领相关职能处室的同志,多方协调、攻坚克难,确保二期个人防护装备建设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二期个人防护装备建设资金的落实,个人防护装备的到位,将为提高我省消防部队战斗力、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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