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从8月8日起,在全省推行包括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制、设立消防服务热线、发布消防信息、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开放消防站等五项消防便民服务措施。
据介绍,新措施推行后,群众办理有关审批事项时,窗口单位必须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窗口单位都应做到消防执法依据、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承诺、投诉渠道、消防警务纪律等100%上墙公开。
另外,全省各地消防站原则上每月至少对外开放一次,时间定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全天;每年“五一”、“国庆”等长假以及“119”消防日应增加一次开放时间;每年“安全生产月”、学生寒暑假应适当增加开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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