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民防部队今年4月起修改防火安全经理(FireSafetyManage)条例,包括强制防火安全经理参加明年第一次开办的专业持续发展课程,以加强建筑物防火管理。
今年修订的防火安全经理条例主要有四项,其中为了让防火安全经理掌握最新防火知识,明年1月第一次推出专业持续发展课程,强制所有防火安全经理参加,否则撤销他们的资格。
防火安全经理需在为期三年的专业持续发展课程内取得30分的积分,期满后再重新审查资格。
此外,他们的职务也将扩大,除原有职务,也包括确保所负责的建筑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定期检查、清除可能引发火患的威胁、向租户灌输防火意识和举行紧急疏散演习等。
他们也必须执行纵火防范计划和训练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各种紧急场合应变方式。
另一方面,聘请防火安全经理的空窗期从所规定的44天减少至14天,避免因为空窗期太长,使建筑防火安全受威胁。
民防部队也放宽防火安全经理的年龄限制,不再坚持须满30岁才能受聘。
根据1993年防火安全法(FireSafetyAct)和1994年防火安全经理条例,总面积超过5000平方公尺或人数负荷达1000人的商业及工业建筑须聘雇防火安全经理。这些建筑包括购物中心、酒店、办公大楼、工厂和货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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