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铁岭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切实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市政府通过典型引路,全面推广所有乡镇配置小型灭火车,目前,铁岭市各级政府已经先后投入300余万元为乡镇配齐了小型灭火车,全市80个乡镇建成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这些队伍真正发挥出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一队多能”的作用,从根本上确保“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乡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铁岭是农业城市,经济欠发达,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承担不起购置和维护大型消防车费用,而且大型消防车又受农村道路影响,不利于近距离扑救火灾。如何地克服这种困难、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成为市政府全面做好新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议事课题,2006年初,经铁岭支队党委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走市场化道路,与企业合作共同研制适合铁岭经济要求的小型灭火车,并选择经济相对落后乡镇、在全市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地区进行试点,思路决定出路,试点工作首先在西丰县营厂乡展开。该乡地处西丰县最南端,距离铁岭市180公里,全乡8个行政村,28个自然屯,是一个以林业为主的山区,该乡最远的村屯距西丰县城78公里,经过多方努力,2006年3月份,省级贫困县—西丰县在营厂乡建立了全县第一支农民义务消防队,该队由8名林业护林员组成,县消防队无偿提供了战斗服,无偿进行了培训指导,乡党委、政府配备了2台小型简易灭火车,这种简易小型灭火车是由西丰县锋镝给水设备厂按照消防部门的意见多次研制而成,该车由农用三轮车进行科学改装,改装后的小型灭火车申请了国家专利,该车造价低,投资少,基本在1.5—3万元,小车自身机动、灵活、操作简便,体积较小,非常适合农村狭窄道路运行,取水极为方便,该车载水量0.5—3.0吨,吸水高度7米,扬程20米,对扑救农村初期火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强。一些乡镇能够买得起、养得住、用得上,适合铁岭经济发展需要,组建后,乡党委、政府分别在营厂村和礼泉村立设立消防站,将义务消防队分为2组,每组4人,1台小型灭火车,划分了责任区域,在派出所设有报警电话,遇有火灾,由派出所统一调度指挥。每个负责区的最远村发生火情后,义务消防队可在10分钟赶到现场,2个消防站也可互相支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了火灾损失。经过半年的试点,营厂乡义务消防队效果突出,开展了张贴标语、消防安全检查、散发传单等活动11次,成功扑灭火灾6次。当年年底,西丰县郜家店镇、振兴镇、安民镇、柏榆乡等4个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购进了退役的消防车,其余14个乡镇全部配备了简易小型灭火车,全县18个乡镇率先在全市实现了“一乡一车一队”。同时,全县落实村屯消防水源152处,规范清理消防车道218处,建立村屯消防组织175个,独立完成灭火任务92次,保护财产价值108万元,协助现役消防部队完成灭火任务16次,全县无连营火灾,火灾起数及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6%、92%。为切实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科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007年3月28日,市政府在西丰县隆重召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会议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会议时间之长都开创了铁岭消防先河,会上,市政府指出: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快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6月底,全市乡镇必须达到“一乡一队”,没有完成任务的将取消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派出所达标评选资格,辽宁总队防火部郭树林部长在会上对铁岭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称该队伍“养得起、用得上”,队伍模式非常符合实际,开创了全省农村地区消防工作之先河,在全国也具有积极的推广意义。会后,各地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昌图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将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作为政府行为,与各乡、镇(场)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购车费用实行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承担50%,维护、保养以及合同制队员工资、保险等费用由各乡镇负责,建立专职消防队由乡镇政府负责、基层公安派出所管理体制,昌图县政府在借鉴西丰模式的基础上,对农用三轮车进行了全面改造,增加了功率和载水量,县、乡两级政府投资100万余元成功研制和改装成了新型灭火车,该车有效射程15米,配齐了警报、警灯、手台机动泵、水带、水枪等消防器材。2007年6月12日,昌图县政府举行了30台新型灭火车车辆配发仪式,全县30个乡镇都有了自己的灭火车,建立了政府专职消防队,每队3-7人,实现了昌图县“一乡一车一队”的建设目标。与此同时,铁岭市其它乡镇因地制宜,参考西丰、昌图模式,积极同西丰、昌图等地厂家联系,购置小型灭火车,积极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目前,铁岭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遍地开花,效果明显,实现了新的跨越,全市80个乡镇都至少拥有1台消防车辆,都建成了自己的消防队伍,解决了最远火警百余公里,现役消防队伍不能在第一时间扑救,远水解不了近渴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农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铁岭市各级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建设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这些队伍成为铁岭消防事业史上的亮点,并将永远载入铁岭历史,各地的消防队伍在维护全市消防安全,保障人民安全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原市八棵树镇、铁岭县横道河子乡、白旗寨乡均实现了119零报警。保障、维护、指导好这些队伍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政策支持、责任在先。去年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和公安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先后出台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岭市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铁岭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特别指出: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对消防站建设、人员招收、经费投入赋予必要的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标,明确规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由各级政府负责,林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行基层派出所管理,消防部门负责培训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实行集中受理火警,接警调动,负责队伍的管理训练、实战演练、灭火指挥等职责;消防部门负责队员的防、灭火知识、消防技能的培训,消防业务的考核,确保队员熟练掌握基本防火常识、灭火技能和器材、装备的操作以及保养,了解并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完善保障、配套规划。政府投入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基本保障,铁岭市经济总量低,财政收入少,单靠一级政府难以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持续发展。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密切合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包括物资保障、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等等。要按照“四有”标准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即:有完善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有执勤车辆,有固定的场所,有相对稳定的人员。同时,各级政府要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摆上重要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套完善和编制乡镇消防规划,加快消防水源、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乡镇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奖惩并进、激励发展。市政府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的督办和考核内容,每年组织考核验收,实施督促、检查,对于作用发挥较好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市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增加一定的经费补助,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管理松懈、力度不大、作用发挥不明显,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未能落实建设、管理要求,致使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扑救,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指导、规范运行。消防部门作为防、灭火业务的主力军,大力加强指导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保障其持续、科学发展的必要途径,为此,铁岭支队专门成立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导办公室,逐步完善、制定了各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接处警制度、值班制度、灭火执勤制度、训练培训制度、水源建设管理等10余项规章制度,以落实制度为保障,以发挥“一队多能”作用为根本,规范队伍健康、有序发展。“一队多能”即:迅速出警,完成一些初期火灾的扑救任务,做到“小火不出村”,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协助基层公安派出所民警做好辖区内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在重大节日、火灾多发季节、“119”消防宣传日期间,采取多种形式传播消防知识,着力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不拘一格保平安,铁岭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了以公安现役为主体,以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队、林业资源整合消防队、农民义务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组织等多种形式为基础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政府机关人员、企业员工、合同制人员、林业护林员、乡镇政府保安人员,他们都成为新时期铁岭特色的消防安全保卫力量。城乡统筹互促进,铁岭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开拓创新,坚持农村包围城市,紧密结合社区警务战略改革,逐步探索建立社区民警、保安人员为主的治安联防消防队伍,发展民间志愿消防队伍,进一步夯实城市火灾防范基础,筑牢社会化消防安全防控体系,为“十一五”期间、建设“新铁岭、大铁岭”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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