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山西运城河津市消防大队根据本市区域历年来农村火灾发生的特点,在全力做好城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制定措施,加大力度,从农村建设实际出发,认真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增强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减少火灾危害,为新农村建设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成立了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派出所牵头,村委会、乡镇企业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村委会设立了负责人分管辖区消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从基础抓起,夯实打牢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根基。各乡镇政府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了当地普法教育的内容,有计划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农民消防法制观念;教育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了农村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之中,通过提高学生的消防素质带动村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农业、科技部门加大了农村科技开发力度,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转化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引导农民科学利用秸秆,避免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事故。
三是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根据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农村专职、兼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熟悉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有条件的乡镇组建了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村委会组织基干民兵青年骨干建立了义务消防队,对农村初起火灾扑救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消防设施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乡镇、村依据《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把民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了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河津市龙门村、固镇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被市政府列为新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示范村。
五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村(居、社区)委会逐步建立健全了农村消防工作制度、消防例会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器材管理维护制度和警示制度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
六是强化公安派出所农村消防监督工作职能。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健全消防监督档案,对农村消防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农村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协助农村消防组织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指导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工作建设,对村民举报的消防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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