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的市场行为,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确保消防产品质量,滨州阳信公安消防大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大队监督人员在对某在建大型企业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中,发现该单位购置的消火栓箱不符合国家标准,随即成立专案组对该产品销售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专案组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通字[2005]42号《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拟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作为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行为发生地消防机构,我们自感责任重大,大队专案组克服异地办案的种种困难,多方协调,经立案之日起连续两周的工作最终将案情查清。随后我大队根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给予该销售单位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处罚;给予该销售单位负责人警告处罚。
在案件的查办过程中,专案组明确处罚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制定工作纪律,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此次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也使消防产品销售和使用单位进一步强化了消防产品质量意识,起到了警示作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在下一步工作中,阳信大队将继续加强对使用、销售消防产品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力争从源头上把好消防安全质量关,为规范消防产品市场和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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