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全面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2007年7月,徐州支队在对绿地世纪城一期工程和江苏格瑞烟叶仓库楼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时,发现两家单位使用的甲级钢质以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涉嫌为不合格消防产品,遂立案调查。
经查,绿地世纪城一期工程中使用的甲级钢质防火门为上海加汇消防安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江苏格瑞烟叶仓库楼工程中使用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为泰兴市消防器材厂的产品,这两家单位均未取得国家检验机构核准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故判定工程中使用的甲级钢质防火门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均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支队对上海加汇消防安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泰兴市消防器材厂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单位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没收了18樘甲级防火门及82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累计罚款金额6.8万元。同时,责令两家建设单位更换工程中使用的所有同类消防产品,从源头上杜绝了“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出现。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