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6日上午,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并公布了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接此方案后,全市8区11县(市)消防大队迅速行动起来,对辖区内列管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
香坊消防大队对辖区内14家单位展开检查,有4家单位因违反消防法规被处罚,其中一人被拘留。香坊消防大队的检查人员分成了8个检查小组深入到各片区内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在香坊区民生路上的一家名为琳玥仓买商店里,检查人员发现这里的安全出口已被封堵,检查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其处以2200元的罚款;在民生路上的巴山汽车修配厂,检查人员发现这里正在违规使用电焊,检查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处以2200元的罚款;安埠小区内的盛海浴池因锁上了地下室的安全出口被处以3000元罚款;幸福路134号的风味鱼小吃饭店在大厅里非法使用明令禁止的液化气罐,检查人员对该饭店的负责人实行拘留处罚。通河县消防大队检查了6家单位,其中天成网吧的室内缺少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已经下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隆圆大浴池缺少灭火器材、第二安全出口阻塞;天天海鲜火锅城第二消防安全出口阻塞、缺少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容华餐馆缺少事故应急照明灯;在水一方浴池的消防第二安全出口上锁,责令其当场整改;文博网络广场缺少应急事故照明灯、灭火器位置外方不正确,责令限期改正。五常消防大队成立2个执法小组,共检查单位10家,发现火灾隐患26处,当场整改隐患24处,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巴彦消防大队检查网吧3家,一家存在应急照明不好用;检查歌舞厅2家,一家灭火器过期失效;检查饭店4家,未发现问题。对已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另外,道里、道外、南岗、平房、松北、方正、依兰、木兰、阿城、尚志等市区和外县大队在各分县局的统一组织下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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