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获悉,从7月起,广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并计划在新办单位和娱乐场所率先推广。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发生火灾事故时,投保人对第三方受害公众的赔偿责任为目的的保险。如公众营业场所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投保了该险种后,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保险公司将在责任范围内向受害人提供经济赔偿。
据广东人保有关人士介绍,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后,将获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人民币2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则按营业面积大小,即每人最低责任限额的倍数确定。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承保对象先从新开办的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地方入手,日后再逐渐扩大承保面,即此次公众责任险的重点对象为:公共娱乐场所中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舞厅、夜总会和餐饮场所、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等。"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工作为期一年,试点火灾公众责任险坚持"积极引导、企业自愿、商业运作"的原则,力争新开办的单位,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中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100%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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