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0772144923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沈阳副食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宋绍奇
2.招标人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邮政编码:110014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宋绍奇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甲-22邮政编码:
5.招标项目名称:沈阳副食集团十二线农产品批发市场消防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8号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07-7-26至2007-9-30
8.招标项目概况:项目性质、用途:农产品批发市场
投标资质等级:贰级资金来源:自筹
投资额: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29774平方米
结构类型:框混结构层数:0幢数:0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具有相应的项目经理资格.
11.报名时间:2007-7-29:00:00至2007-7-1216:00:00
12.报名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89号甲-22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边红丽电话:2484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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