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711项,对情节严重的燃气站点共发出了351份整改通知书。
气站民居靠得太近
据《信息时报》报道,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从5月17日开始,组织对本地区燃气企业开展了为期两周的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其中发现较大的安全距离问题。
例如:深圳、东莞、梅州、河源等城市部分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的压力储罐与基地内、外建筑和设施的安全间距达不到新《规范》要求;佛山、湛江、潮州、茂名、揭阳、云浮等城市液化石油气储罐站设施及构筑物应该独立设置的未独立设置,等等。
部分未配置报警器
此外,未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也是发现的另一重大问题。检查发现,广州、河源、梅州、惠州等城市的部分燃气站点未配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一旦漏气,这些场所难以进行预警。供应站电器照明系统没有采用防爆型,地面未作防火花面层处理,值班门岗人员未能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及进站车辆管理制度也是相当地普遍。大部分城市的燃气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缺少针对性;应急预案演练次数少,以单项演练为主,综合性演练少。
同时,部分液化石油气储罐站没有“进站须知”和“严禁烟火”标牌,生产区内既没有环形消防车道,也没有尽头式消防车道,生产区内有明沟,有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杂草和植物。
销售点不达标要整改
在这份通报当中,省建设厅明确认为省内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布局不合理,依然存在销售黑点的现象。各市要尽快完成瓶装燃气供应站的布局规划,按照新《规范》要求严格审查新设供应站的选址。
今年年底前,各市要对辖区内手续齐全的、合法的燃气销售点、经营网点统一按照新《规范》中供应站的标准(共分三级)进行归类,分别归入相应级别的供应站,按照供应站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管理,对达不到相应级别标准的,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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