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高效、强力推进贵州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排查出4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由省政府实施挂牌整改。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改整改的通知》要求,此次排查出的贵阳市商业贸易中心等4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由省政府直接挂牌,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整改期限届满后,由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验收,并报省人民政府。各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将作为省政府年终消防工作目标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指标,对到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除依法对单位实施停产停业等措施外,还将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贵州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加快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作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切实发挥政府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立案、销案、督办制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措施,强化跟踪问效,务求整改质量,严格依法整改。同时,各地政府要在积极整改42起重大火灾隐患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排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政府挂牌整改,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贵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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