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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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认真领会大会精神
6月12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志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伟明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部主任胡顺康同志,市消防局局长陈飞出席会议。
吴志明同志指出,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紧迫、责任如山。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的迫切要求,是保障上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把上海建成“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的迫切需要,是坚持执法为民、落实依法行政,提升公安机关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消防“三基”工程建设的紧迫需要。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的理念,从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入手,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真正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
吴志明同志要求,加强上海市消防安全工作重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社会各成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努力构筑“政府统一领导,单位自主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责任体系;二要按照“三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局消防局、分(县)局消防支队和各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责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措施,量化执法标准,确保责任到岗、到人。三要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全面实行消防执法上岗资格证书制度,力求每个防火监督员做到“三懂”、“三能”、“六会”。派出所民警要通过培训,掌握必需的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火场勘查、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知识,完善和落实定期分析、研判、点评、通报等制度;四要坚持“严字当头”,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建审验收、开业前检查、火灾隐患整改、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执法行为,确保程序透明、执法公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五要严格“三级把关、四级负责”制度,明确和落实事前、事中、事后责任,建立消防执法人员轮岗过程中消防执法责任的无缝交接,在严格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上动真格、下真功,并纳入常态管理范畴;六要注重机制建设,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信息化支撑体系,依托本市派出所治安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共享消防执法信息资源,完善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同单位评选先进、民警晋职晋级、经济利益相挂钩,完善消防警务公开制度,广泛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提升消防工作绩效,不断开创上海消防工作的新局面,全力维护上海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同志主持会议。他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本单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查严治火灾隐患,确保本市的消防安全。
上海市消防局局长陈飞同志通报了07年以来上海市消防工作情况,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一是结合贯彻公安部杭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力度。
杨浦公安分局、徐汇公安消防支队、黄浦公安分局南京东路派出所、长宁公安分局华阳派出所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纪委、治安总队、法制办,各公安分(县)局、公安处(局)的主要领导,上海消防局朱海林副局长、丁克富副局长、高惠荣副局长、沈友弟总工程师,后勤部孙勤部长、防火部陈家华部长以及局机关部门副职、防火部全体干部和各消防支队支队长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各公安分(县)局、公安处(局)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派出所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各公安消防支队领导和支队防火处全体干部参加了分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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