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部分消防设施工程从业人员仍持旧版《江西省消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证》,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从6月11日至6月15日,统一开展旧证换发工作,逾期申报不予以受理。自6月30起,该总队颁发的旧版《江西省消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证》一律无效。
申请免试换证注册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现持有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06年10月之前核发的《江西省消防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合格证》,且截止2007年5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近两年仍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检测等技术管理工作岗位,且工程技术管理业绩合格。近两年参加省级以上消防或建设主管部门举办的15个课时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并结业。
从2006年10月起,江西省公安消防统一启用了具有防伪标志的新版《江西省消防设施工程从业资格技术管理人员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和“江西省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注册审查专用章”,对证书实行注册审查管理,取得《江西省消防设施工程从业资格技术管理人员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经注册审查合格的,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技术和管理资格。
此次换证注册原则上由个人申请,单位统一申报。单位将填写的《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申请换证注册审查登记一览表》和个人申报资料向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建审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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