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扭转农村火灾多发、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的局面,莆田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莆田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示范乡村”活动,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安全网,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由政府领导领导,公安、综治、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层层分解任务,纳入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任期工作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与经济工作和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指标实施同制定、同考核,兑现奖惩,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莆田市“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专项规划》明确的目标,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建设,推进城乡消防一体化进程。建立健经费保障机制,将村镇公共消防设施、装备设施经费按有关规定纳入地方政府财政统筹保障。年内,全市中心镇、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审批和落实率达到100%,建制镇达40%。2010年前,全市完成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审批率达100%,并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检查。
三是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以联防队伍、退伍军人、党员为依托,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立专兼职志愿、义务消防队,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灭火网络体系,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推进村农村消防组织建设。符合建队指标的乡(镇)、村、企业应力争在2008年底前100%完成建立专职、兼职、义务或志愿消防队。重点镇(中心镇)以及人口超过5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率先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
四是发挥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严格依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派出所的监督范围和工作职责,发挥派出所在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消防火灾隐患。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将消防安全与派出所年终评功评奖挂钩。加强对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理论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工作的素质。
五是强化农村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农村,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农村向群众讲授消防知识,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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