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下午,在广西贺州市某灯具经营部,消防监督员依法没收了一批不合格的消防应急灯具等消防器材。这是贺州市消防支队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从4月10日开始,广西贺州市支队深入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经过深入调查,得知一些消防器材经营部、灯具店销售不合格的消防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为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5月16日下午,支队防火监督员对13家灯具店、2家些消防器材经营部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对销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手提式灭火器、水枪、水带、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产品进行逐项检查,查看是否符合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一律予以没收和查扣。检查中,贺州市电视台、贺州日报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并对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进行曝光。
据悉,为贯彻落实全国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带来的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西区总队《2007年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贺州市支队决定从2007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为了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的效果,支队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消防产品专项检查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带、自动灭火系统零部件等产品为主要抽查对象,主要对在建建筑工程的进场消防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兼顾抽查其它场所使用及销售单位销售的消防产品。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