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构建“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近日,天津市蓟县政府坚持发展创新、与时俱进,强化措施,狠抓社会消防责任、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等工作的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构建公共消防安全防空体系。
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大力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组织开展试点达标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价活动,推进防范措施落实。继续抓好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丰富形式和内容,扩大覆盖面,把“五进”工作引向深入。切实加强消防教育培训。
加强消防执法基础工作。落实消防执法例会、议案制度和法律、技术审核制度,建立消防监督员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管理,深化执法质量考评,促进执法程序和行为规范;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指导和培训;严格有序地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火灾痕迹物证鉴定、建筑消防设计咨询、火灾损失评定、消防保安、城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监控、消防职业培训、消防产品认证等服务。
持续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紧紧抓住“两类场所”,持续不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解决好自动消防设施特别是水系统、消防疏散、值班巡逻、消防扑救面等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二是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推动落实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挂牌督办、整改责任制等制度,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责令停产停业的要求;三是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对不诚信、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坚决实施消防处罚。
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把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农村乡镇要重点解决公众聚集场所、“多合一”建筑违法违规使用和失控漏管的问题,城市要重点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失控漏管的问题,并切实推动各地把“城中村”纳入城市改造计划。以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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